藝術本來就是一件「實相無相,微妙法門,不立文字,敎外別傳」[1]的實踐行為。
藝術與學歷、經歷、性別、年紀無關,只在於「涅盤妙心」[2]、「覺」、「悟」、「會心」與「實踐」。
我們在自己的心性上下功夫、在自己的覺知上下功夫、在自己的行為實踐上下功夫,以此為體,所有形式便能應物象形、應蘊而生。
[1]
《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》
爾時大梵天王即引若干眷屬來奉獻世尊于金婆羅華,各各頂禮佛足,退坐一面。爾時世尊即拈奉獻金色婆羅華,瞬目揚眉,示諸大眾,默然毋措。有迦葉破顏微笑。世尊言:“吾有正法眼藏,涅盤妙心,即付囑於汝。汝能護持,相續不斷。”時迦葉奉佛敕,頂禮佛足退。
《五燈會元七佛釋迦牟尼佛》卷一:
世尊於靈山會上,拈花示眾。是時眾皆默然,唯迦葉尊者破顏微笑。世尊曰:“吾有正法眼藏,涅盤妙心,實相無相,微妙法門,不立文字,教外別傳,付囑摩訶迦葉。”
[2]
同上。
2009/9/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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